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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6 发布单位: 纪委监察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近期,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记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上学期和本学期开展廉政谈话记录较少。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和党风廉政记实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廉政谈话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合以案促改工作中梳理的各单位岗位风险点,教学、教辅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教师就其分管或负责工作开展廉政谈话。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所在部门全体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做好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在开展廉政谈话的同时,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笔记本”上认真做好记录,切实做到履职留痕。学校将在2018年1月10之前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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