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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能力提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应用能力,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 )精神,请将本单位寒假及下学期符合参加专业实践选派条件的教师人选及有关材料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含电子版)

1.教学单位推荐报告1份(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教学单位考核方案1份(加盖部门公章)。

3.《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1)。

4.《平顶山学院教师参加实践推荐表》1份(附件2)。

5.《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目标责任书》1份(附件3)。

以上材料装进档案袋报送,并在袋面注明“选派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能力提升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电子版名称为:xx学院实践能力提升+姓名。

友情提醒:申报整学期外出专业实践能力提升的人员,原则上不要安排课程,请提前做好课程安排。

二、报送流程

1.各单位根据课程教学、学科建设等情况组织教师申报、推荐。

2.报送单位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621办公室。

三、实践待遇

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期间待遇按照《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 )精神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657617

E-mail:pdsuszk@163.com

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汇总表、申请表等相关附件

人事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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