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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平顶山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发布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就业创业教育课程质量,促进课程全程化、科学化、规范化教学,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能力,经研究,拟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拥有教师资格证书,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较好地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熟练使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教学。

(三)创新意识强,热爱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工作,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负责过不少于一年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教授过不少于一学期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

3、指导过学生参加过校级以上就业创业类比赛:

4、指导过院级以上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建设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选择:

1、接受过就业创业类培训,且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者;

2、愿意专职从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者;

3、有创业实战经历,且经验丰富者;

4、就业创业类科研成果显著者。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个人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汇总,于4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办公楼一楼),电子版发送至pdsxy168@163.com

三、选聘程序

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情况举行评审、筛选,并对具备资格者进行考核,最终确定入选教师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发放聘书

创新创业学院将为入选的教师颁发聘书,聘期为1年,聘期内应服从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管理,按时保质完成各类培训、教学、实践等工作任务。就业创业指导课的任课教师与其他专业教师一样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相应待遇,教学、科研、实践工作量及年终考评、职称评定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培斌

电 话:7028916 (办公) 手机 :15103758607(手机)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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