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2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附件)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2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1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额共计25个,我校拟推荐1个候选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分别为: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内设二级机构)。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河南省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注:河南省优秀教师申报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受过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申报人员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坚持“两审三公开”的原则,由各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公示后上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牵头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后上报。

3.校内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后,由省评审专家组将集中对各地、各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程序在河南省人社厅和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部门推荐工作报告1份(须加盖部门公章)。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附目录并装订,无固定格式)

5.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申报单位、申报荣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二)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部门推荐工作报告1份(须加盖部门公章)。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一览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2份,双面印制,由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填写《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提交相关业绩、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1套(附目录,目录清单中本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分类装订,《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清单目录见附件5)。

5.《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此表学校推荐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相关部门签章)

6.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联系电话等)。

注: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推荐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指定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和进行电子材料提交(申报网站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

2.时值假期,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由于时间紧,各部门请务于2018年8月15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1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文龙 朱凯歌

联系电话:2657617,邮箱:pdsursc@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一览表》

4.《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5.《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目录清单

6.《征求意见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11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