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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升高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和数字化教学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一人,但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不限名额推荐。

二、选派对象

(一) 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2.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重点面向师范类专业,须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地理、历史、生物、物理、化学、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或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论教师。

三、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于4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二级学院推荐意见栏须逐项填写完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报送至行政楼621办公室,同时报送上述电子版材料到电子邮箱pdsu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俊鹏 刘亚平 联系电话:0375-2657617

(特别提醒:访问学者申请人在遴选选导师时(导师名单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并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省教育厅推荐后由于个人原因,未与导师沟通或不能参加访学的申请人,其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推荐人选将被调减,务必请申报教师严肃对待。)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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