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平顶山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和2019年项目立项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3 发布单位: 招生就业处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我校实践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和2019年度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立项项目结项工作

(一)时间安排

1. 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结项评审,上报材料。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老师组成结项评审组,对本学院所属学科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如立项的项目不在本学院学科内容范围内,可邀请相关学院专业老师进行评审。

2. 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学校审核,结项公示。

3. 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总结宣传,发放经费。

(二)结项标准

1.结项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启迪作用。

2.结项成果要具有应用型,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结项成果要具有理论深度,对所研究领域具有总结提升,促进发展的推动作用。

具体结项要求参看《平顶山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标准》(附件1)

(三)结项配额

1.根据各学院项目前期申报及中期考核,按照总量控制、质量为先的原则实行配额制。具体结项额度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重点

项目

一般

项目

学院名称

重点

项目

一般

项目

文学院

1

2

经济管理学院

1

0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1

旅游与规划学院

8

14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6

14

政法学院

6

1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7

19

医学院

3

7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3

7

教师教育学院

1

2

信息工程学院

3

6

艺术设计学院

3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4

陶瓷学院

4

8

2.重点项目结项额度和一般项目结项额度原则上不能调剂使用,如重点项目不能达到结项标准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用性和理论深度,可以按一般项目结项,但是占用一般项目额度;一般项目不能按重点项目结项。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结项标准进行结项工作,确保质量,确保结项项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和理论深度。

(四)结项材料

1.《平顶山学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标准》(附件1)

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

3.《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表》(附件3)

4.《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4)

5.《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附件5)

6.《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总结》(附件6)

(五)填写和提交要求

1.完成结项工作后,通过结项的学生需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登记表》(附件4)。

二级学院需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表》(附件3)、《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附件5)、《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总结》(附件6)。

二级学院收缴和保留所有结项项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备核查。

2.二学院需提交创新创业学院一份《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4)、《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5)、《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总结》(附件6)电子稿和纸质版进行备案。电子版发送到pdsxy168@163.com邮箱,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二、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

2.2018年12月6日—12月26日:立项评审,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老师组成立项评审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立项项目必须在本学院学科专业范围内,超出本学院学科范围的项目,可邀请相关学院专业老师进行评审。

3.2018年12月27日—12月31日:上报材料,学校审核。

4.2019年1月1日—1月5日:立项公示。

(二)申报流程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要按照《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学〔2012〕2号)执行。各学院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项目质量水平。

1.有意立项的学生在充分收集材料和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准备申报工作。

2.二级学院于2018年12月26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本院项目进行评审,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审表》(附件2),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学院总立项数的1/3)。

3.完成立项工作后,通过立项的同学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3)。二级学院需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统计表》(附件4),并组织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附件5),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档由学院保存,以备核查。

4.二级学院需提交创新创业学院一份《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3)、《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统计表》(附件4)的电子稿和纸质版进行备案。电子版发送到pdsxy168@163.com邮箱,纸质稿(加盖各学院公章)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

(三)项目数量

我校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拟立项50项,一般项目拟立项100项。

(四)项目管理

1.2019年6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并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附件6)。

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各立项项目预计2019年11月进行结项评审。

3.立项项目在结项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

三、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和结题工作,邀请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确保结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积极组织,确保质量。二级学院要积极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在正式结项评审前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提高学生项目质量,确保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整体水平有进步有提升。

(三)统一进度,按时完成,各学院要按照立项和结项工作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填写和上交材料。结项项目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

联系人:李培斌 王晓静 联系电话:7028916(办公)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热点新闻